2012年嘉義短宣見證-14
Post date: Aug 6, 2012 8:26:25 AM
衝吧!我們是光明之子
◎陳中陵
「我們是光明之子,耶穌在我們的心間,灑下信心的種子,讓我一天又一天,衝破黑暗的種種考驗。」這是今年暑假新北市竹圍信友堂福音隊的主題曲,熱情且充滿活力的歌聲,是上帝與我們一起同工的寫照。
今年暑假的福音隊,對於教會來說,有不同的意義。有別於過去和其他友堂的聯合,這回是首次獨立規劃與辦理。我們選擇與嘉興教會作為合作夥伴,共同在嘉義市舉辦「快樂兒童夏令營」。出發前,其實全隊有些許不安,擔心課程的預備、擔心伙食的處理、擔心職場的請假、擔心學生的報名、擔心天氣的狀況,還有隊員主要來自三個家庭和幾位社青弟兄姊妹,當中有七位兒童,尤其讓人捏把冷汗,小小年紀可以為上帝做些什麼事工?總之,要擔心的事情太多,就放在禱告裡,讓上帝去擔心吧!
七月2-8日,設計一連七天的營會,從上午的聖經課程、勞作美工,中午的動手做午餐、睡午覺,到下午的嘉義公園歡樂遊,週六傍晚甚至還有晚會節目。我們投入許多心血與時間,相信參與的人都看在眼裡。但是,我們卻有一個更深的使命,就是傳福音給當地的孩子,邀請他們來認識主耶穌、相信主耶穌,這才是真正的目的。舉辦福音隊,盼望藉由在移動的生命裡,找尋上帝動人的足跡。亞伯拉罕的移動、摩西的移動,乃至於主耶穌的移動,都在經歷移動的故事,述說移動的信仰。教會舉辦福音隊,也是讓我們經歷上帝的真實。
福音隊的聖經課程,以「五彩FUN一夏」為主軸,運用無字書「金色、黑色、紅色、白色和綠色」的五色意義,來串聯每一天的課程專題。尤其教導孩子們認識罪的意義,還有將神的話語記在心裡,那才是孩子們內心中最需要的認識:認識自己的不足,需要主耶穌的愛才能更新一切。如同「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。」(林前15:3)
記得營會頭兩天,身材壯碩的阿明,動不動就從嘴巴飆出髒話,讓聽的人不但沒有得到益處,而且很不舒服。與其花時間責罵孩子,不如花時間陪伴孩子。隊員裡的弟兄姊妹,適時扮演營會中傾聽者與陪伴者的角色。正道神學院院長劉富理牧師曾教導:「神所不喜歡的,不想、不聽、不看、不說,手也不做。」配上手勢動作,深刻的記在我的腦海。我也把這樣的觀念與動作,教導給孩子:「什麼是罪?一切神所不喜歡的都是罪。所以,神所不喜歡的,不想、不聽、不看、不說,手也不做。」透過反覆的背誦與記憶,第三天開始,阿明的髒話漸漸少了,甚至消失了,上帝的話語在他的心裡發生奇妙的改變。
小影也是個令人頭疼的獨生子,不服從規矩,總要多花雙倍的時間精力與他磨合。換個角度想想,建立與孩子的關係,也是我們這次福音隊可以擺上的小小服事。畢竟,平日工作忙碌的家長,加上學校老師要照料那麼多的學生,小影可能就是那種得不到關心與陪伴,只好以反抗與拒絕,來獲得別人注意的孩子。那幾天,我們一起唱營會主題歌「光明之子」,小影愛唱不愛的;我們一起練習詩歌動作,準備在晚會中表演,他也是愛動不動的;我們一起合起雙手禱告,他不是用禮佛參拜的姿勢,就是用類似算命指頭的手勢。明顯的,他就是那種令人傷腦筋的孩子。還好,我們有的是時間,因為我們把這一整個禮拜的時間,全部奉獻給這群營會的孩子,不做別的事,就只做孩子的事。我太太私下和小影聊天,發現他的家並沒有供奉民間信仰的神明,原來營會中看到的這些異教手勢,全都來自於電視日本卡通的模仿。沒有時間照顧孩子,只好留給電視照顧孩子。可惜的是,這群孩子還沒來的及成為「光明之子」,就已經迅速加入「黑暗之子」的行列。我們要快,要用衝的,要把孩子從黑暗拉進光明裡。
幾位來自臺北的小隊員,雖然年紀小,可是發揮了潤滑的作用,分別擔任營會小組的輔導與組員。尤其是小節和小悅的摺紙功力一流,許多小朋友都圍在他們身邊,央求著他們幫忙製作各種造型的摺紙。沒想到,摺紙竟然也可以成為一項服事。我想到聖經神的話說:「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,總要在言語、行為、愛心、信心、清潔上,都作信徒的榜樣。」(提前4:12)看著他們幾位小朋友的服事與擺上,出發前的擔心也就煙消雲散了。我相信「我為神擺上,神為我擺平」。
嘉興教會的林牧師和林師母,是我們營會的幕後功臣,他們夫婦是為神忠心事奉的傳道人。我曾感謝牧師說:「這幾天辛苦你們了!」牧師回答:「傳道人沒有在怕累,就怕沒有使命。」是啊!與神同工,就是要有一股為神得榮耀的使命。做神的工作,沒有不可能的事;就算有不可能的事,對神來說都變為可能了。就像是這短短一個禮拜的營會,孩子的心也可以變為柔軟,變為喜愛聖經神的話。晚會中的阿明,成為討喜的阿明,配合詩歌加上獨創的踏腳舞步,風靡全場;小影雖然在晚會詩歌合唱裡沒有比上動作,但是我發現,他把詩歌裡的每一個字,都唱得清清楚楚的。孩子的改變,是因為主耶穌的救恩,在他們的心裡發芽、成長。我忍不住要大聲說:「神的話是大有功效的。」死了而且埋葬的主耶穌,都可以復活了,還有什麼事對神來說不可能!
營會結束,回到臺北。次日早晨,我讀到哈巴谷書「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,葡萄樹不結果,橄欖樹也不效力,田地不出糧食,圈中絕了羊,棚內也沒有牛;然而,我要因耶和華歡欣,因救我的上帝喜樂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;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,又使我穩行在高處。」(哈3:17-19)我知道,名利物產不是我的福分,我最大的福分是救主耶穌的十字架,因為我們是「光明之子」。